一、签订合同前的口头承诺是否合法
合同签订前的口头承诺有效。当事人订立合同是可以采取口头形式的。所以能证明真实性是口头承诺是有效的,但是一般口头承诺比较难举证,所以最好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写明合同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不适用口头合同的情形
下列情形不适用口头合同:
1.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2.涉外合同;
3.合同金额巨大,签订口头合同风险较大的合同;
4.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怎么规避口头合同风险
规避口头合同风险的方法如下:
1.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2.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
3.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
4.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
5.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以此来规避潜在的道德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n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n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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