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要求房屋出卖人进行交房,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办理房产证;确定房屋是否已竣工验收;检查房屋质量等。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查证无异议的会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哪些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
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
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
三、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
四、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
五、查看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
六、办理产权登记的权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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