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频发,如何确保煤矿安全在我国是多发事件,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保障煤矿安全主要是落实安全责任,依法进行生产,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为了安全生产,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定期组织演练。”第七十九条危险货物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不得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危险货物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设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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