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涵盖的范畴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类型,是行为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行为,只要合法,都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1.财产返还
由于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从民事行为中取得的财产就失去了合法根据,所以,当事人应将其从该民事行为中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财产返还分为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前者是有过错的一方将其从无效民事行为中所得财产返还给对方,而对方所得财产则不予以返还,依法另行处理。后者则是双方各自将其从无效民事行为中所得财产分别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
无效民事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相应地产生损失赔偿的后果。该后果的承担是与当事人的过错相联系的。应依据当事人的过错确认其赔偿责任。
3.追缴财产
在法律规定情况下,执法机关要将当事人因无效民事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已经取得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予以追缴,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如下:
1.意思表示和其必备要素的关系: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
(2)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2.发生效力的原因:
(1)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2)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本质不同:
(1)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
(2)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全文8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