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一方的婚前债务,则由个人承担,但如果是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而购置家具,或者其他物品等所负的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规定有哪些
夫妻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规定有:
一、债权处理;将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债权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妇女和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本文是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二、债务处理。
(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即使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离婚后仍由其个人负责偿还债务,法院只能将个人列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2)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一方或双方按照离婚方式和债务协议或规定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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