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一方死亡继承房屋的顺序是什么
关于配偶离世后房产的继承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产中存在夫妻双方共有的成分,那么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该首先将这部分房产的价值除以二,然后将其中的一半归属给配偶;
但如果在生前双方就此问题已经达成过相关协议的话,即按照之前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
其余的一半房产价值可以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接下来将依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对其进行遗产分配。
除非房屋并不包含任何共同财产的成分,否则将依照上述原则和顺序进行遗产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配偶一方死亡的继承权如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死亡的,共有财产的一半归配偶,其余为继承财产。配偶一方死亡时,应当先确定遗产的范围,然后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和分割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配偶一方死亡继承房屋的顺序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n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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