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原本繁琐复杂的社保转移手续将大大简化,从2018年9月1日开始,参保人员只要在跨省流动就业前开具《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参保后,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缴费凭证》和《转移申请》,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部交给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了。地区间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全国统一的经办规程下,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信息的审核、建立和社保基金的转移,为参保人完成社保的转移接续工作。
简化后还需要的材料:《缴费凭证》和《转移申请》
简化前需要的材料:在本市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果还需转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则需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外省市医疗保险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转出的话,需要用人单位社保经办人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省转出申请》一式三份、医疗保险的五险合一企业版报盘文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缴费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基本情况表》或《失业保险增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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