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肇事者全责却拒不到场签署事故责任认定书,阁下无须过度担忧。
首先,交警部门可依据现场勘查及相关证据,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明确判定,即便对方未签字确认,亦不会影响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在此情况下,阁下应积极与交警部门保持联系,敦促其尽快完成责任认定的全部流程。
在接下来的赔偿事宜处理过程中,倘若对方仍拒绝承担相应责任,阁下便可凭借交警部门所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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