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隐藏财产怎么认定
1.在离婚过程中,若一方存在隐藏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处理方式主要是在财产分割时,对于隐匿财产的一方可以不予分配或者减少其分配比例。
2.如果这种行为妨碍了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行为人进行罚款或拘留,甚至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若行为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具体可以通过查询对方的银行卡、债券、股票、房产等财产来查证对方是否隐匿了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
1.夫妻一方若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离婚后,如果发现上述行为,受损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隐匿财产的原因
夫妻一方在离婚时选择隐藏财产的原因,除了主观上的故意和道德层面的考量外,还与现实中存在的某些情况有关。
1.当一方对财产拥有单独控制权时,他们可能更容易隐藏财产。
例如,某些重要的财产如房屋、汽车、存款、公司股权、有价证券等,虽然可以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但通常所有权只落在夫妻中的一方名下,这为隐藏财产提供了方便条件。
一些动产或特殊财产,由于不对外公示,一方可以完全控制,因此,只要一方选择隐瞒,另一方甚至难以查询。
2.隐私权与配偶查询权之间的冲突也为隐藏财产提供了可能。
在现实生活中,一方想要查询另一方的财产常常会遇到诸多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为隐藏财产提供了便利。
例如,在查询银行存款时,银行为了保护户主的个人隐私信息,通常不会同意配偶直接查询对方的账户信息。
3.新型财产的出现也为隐藏财产提供了新的途径。
例如,公司股票期权等财产,由于其复杂性和查询难度,常常被一方故意隐藏。这些财产由于其特殊性,不仅难以被外界了解,即使当事人想要查询,也常常会遇到种种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全文9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