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丰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丰顺县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丰顺县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丰顺县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受人员2个工作日内按照接件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1)停止办理:对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向申请人提出停止办理意见。
2)补正材料:申请材料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补正的,受理部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受理:2个工作日内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3.审查。
4)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丰顺县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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