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撤销购房合同后能否计算利息
民法典对撤销购房合同后能否计算利息没有规定,而购房合同撤销后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有约定的,可能计算利息,没有约定的,不能计算利息。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购房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能不能计算利息要看购房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可以计算利息,没有约定的,不能计算利息,但因合同无效取得的财产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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