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什么情况下合同会被法律强制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能预见,指行为人主观上对于某一客观情况的发生无法预测。对于某一客观情况的发生可否预见,因人的认知能力不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各异,预见能力必然有差别。
2.因预期违约解除。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所谓明示违约,指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则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违约,指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而其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预期违约,降低了另一方享有的合同权利的价值,如果在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情况下,仍然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间届满才能主张补救,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允许受害人解除合同,受害人对于自己尚未履行的合同可以不必履行,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因迟延履行解除。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迟延履行,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但并非就可以因此解除合同。
4.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超过期限履行合同,债权人将不接受履行,而债务人履行迟延。又比如,履行质量与约定严重不符,无法通过修理、替换、降价的方法予以补救。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二、解除合同的程序
1.无论是法定解除还是当事人事先约定解除权,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2.解除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
3.解除权可以采取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予以抛弃;
4.解除的通知必须到达非解除权人。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解除,都必须遵守法定的形式要件。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解除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方面
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1.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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