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屋,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添加名字的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给另一方的行为,如果已经发生了房屋产权变动的法律效力,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一方的房屋怎么变成双方的
第一,可以夫妻双方之间协商签订协议,把个人的房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可在房屋产权证上增加另一方的名字,可以通过到房管局变更该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增加房屋的产权人即通常说的在房产证上加名。但需要双方之间协商一致。
第三,婚后修缮、扩建房屋,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夫妻双方就该房屋问题进行扩建、修缮的,扩建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和扩建的,在离婚时,取得产权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一、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三、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四、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买房离婚时房子归属问题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买房离婚时房子归属问题: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得到房产证,婚后双方共还贷:
婚前一方已支付部分款项,并且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即已经取得不动产物权,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不影响房屋权属,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的个人债务,通常判令房屋产权人按照实际共同支付贷款的数额对应补偿对方。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还贷并取得房产证:
婚前一方支付了部分款项,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完了剩余贷款,房屋产权所有证也是在婚后取得的,那么房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对房产进行分割时,通常将购买房屋付出的多少作为衡量标准。
3、婚前一方结清全款或婚后以个人财产支付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
婚前一方已经交清全部房款或者婚后以个人财产支付房款,但是婚后才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因为房屋购买的全部款项都由一方支付,即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稳定性以及市场的积极性,该房屋为一方所有即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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