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一、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
抵押权人,实际上就是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这种债权人因为对特定物有抵押权,所以可以就该部分财产优先受偿,也就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所谓“抵押权”,就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相对应的,为某一债务提供抵押物的人,就叫做抵押人。
二、可以执行抵押物以外的财产吗
可以执行抵押物以外的财产。抵押担保人的抵押物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不能执行抵押人的其他财产,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债务人的无法清偿的,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应该有什么特征
抵押特征的有以下内容: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来自合同,以原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仔细维护抵押的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必须是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房屋拥有所有权。抵押房屋为国有房屋的,抵押人必须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担保范围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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