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的狱警不属于司法警察,监狱警察是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司法警察组织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司法警察局)、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成。
一、注射死刑的条件
注射死刑的条件包括:1、有固定的执行室和相应的专门设备;2、有经过专门训练的司法警察,负责提押、固定罪犯和执行死刑工作;3、在依法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进行。根据相关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检察官能直接去调查案子吗
检察官能不能直接去调查案子,视情况而定的。人民检察院开展调查和收集证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察人员共同进行。检察官可以组织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也可以商请相关单位协助进行。
三、采取拘传的手续是什么拘传的程序是什么
采取拘传的手续是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拘传的程序是拘传被告人,应当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司法警察执行。拘传被告人,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逮捕措施的,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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