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能一次判离的情况有:
1、重婚或者配偶与别人同居的;
2、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各种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余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中要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下列材料: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二、银行存单、股票账户。这类证据具有自己的特点:对应的权益容易变更、变现。三、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能够证明一方或双方具备了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往往也很难收集。四、过错损害赔偿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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