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与股权的区别是:
一、股权是指股东对其股份比例的权益和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根据股东的地位,可以向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股票表彰的权利,股权的主体是股东,一般来说,公司是一个资本合并的经济组织,其股东的个性并不重要,因此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成为股东;
三、股份公司平均分配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对于股东来说,表示其在公司资本中的投资份额:
1、股份是股份公司一定数量资本的代表;
2、股份是股东出资份额及其股东权的体现;
3、股份是计算股份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不能继续分割。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股权变更的区别
第一、交易场所的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3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除对其国有股权转让要求是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外,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交易场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性要求。
第二,交易形式的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25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形式表现出来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持股份的凭证。根据《公司法》第140条和第139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通过转让股票进行的。记名股票是以背书方式进行转让;无记名股票是以直接交付给受让人进行转让的。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是通过出资证明书表现出来的,除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是以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外,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交易形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性要求。
第三、对股东转让限制的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41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股权,没有在一定年限内禁止其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但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股东向第三人转让其股权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章程有不同约定的,以章程约定为准。
第四、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41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申报其所持股份的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他们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还可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而对于这些人员所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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