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的提存条件如下: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值得注意的是,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一、提存程序做什么的
1、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2、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3、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4、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二、打包提存是哪个法律程序
提存的法定程序如下:1、债务人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2、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明;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提存公证包括什么活动
提存公证包括以下活动,具体如下:
1、债务人要提交提存申请,申请要说明存款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类型、数量、标的物受理人的姓名、地址或不知道谁是受理人的等基本内容;
2、提存机关应当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应当提存;
3、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4、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
5、提存机关收取提存申请和提存物后,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
6、通知债权人收提存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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