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措施中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效力期限
时间:2023-06-23 11:06:04 2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从法条的名义上,不能顺畅地得出财产保全的效力有六个月、一年和二年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规定》主要是对执行程序中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进行规范,除了对三种执行措施的效力期限进行限制外,还对其他执行行为进行了规范。而该《规定》第三十二条中规定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本规定。从文义上看,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在执行中适用本规定。即应当适用效力限制以外的规定,因为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直接来源于裁定本身而不在于执行过程中。

二、从体系解释上看,应无期限限制。我们在关注该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的同时,还应当关注第四条规定,该条规定自动转为意为着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措施,事实上也正是这样,重要的是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后的内容,通常的理解应当是自动转为后才并适用,而在自动转为之前是不适用的。这样与第三十二条结合起来就不难理解,第二九条的期限限制是不适用财产保全效力期限的。

同时,第二十九是一个一般性规定,因为该条规定有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表述。《民诉意见》第一百零九条就成了这个一般规定的特别规定,因此,对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应适用《民诉意见》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

就目前为止,笔者尚未发现有其他法律、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效力期限有所规定。

全文5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财产保全 最新知识
针对财产保全措施中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效力期限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财产保全措施中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效力期限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