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后伤残鉴定时间,应该根据损伤程度进行鉴定。一般的骨折也在伤后3月内一般进行鉴定。但也有比较严重的骨折,骨折愈合慢及靠近关节内的骨折,一般需要骨折后6月左右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主要是由于骨折的生长,功能的恢复需要较长的时间,所以可以延期进行伤残鉴定。到了后期功能恢复的更好,有时没有功能残缺,所以无伤残评定。
骨盆骨折可以鉴定伤残吗
骨盆骨折,多见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骨折类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对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标准,关于骨盆多发骨折畸形愈合、严重畸形愈合、伴有产道破坏,通过相应的临床司法鉴定实践,分别对以上三种不同程度的后遗症进行综合分析评定。如果骨盆骨折、骨盆损伤,影响下肢的长度和骨盆损伤后的畸形愈合,伤残等级大致在7级伤残。骨盆部的损伤导致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大致在9级伤残。骨盆损伤导致骨盆严重的畸形愈合,大致在10级伤残的范围。需要结合骨盆骨折的情况,以及残留后遗症严重程度,根据伤残鉴定标准来具体的界定。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10.2十级条款系列: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应当为十级伤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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