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彩礼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会分割。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满足以下情形的,要退给男方:(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一、婚前财产赠与是不是可以撤销
婚前财产赠与如果是属于彩礼的,则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撤销,否则不可以撤销: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最终离婚了;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最终离婚了。
如果不具有彩礼性质的,则在赠与财产尚未发生转移时可以撤销,如果赠与财产已经转移给女方了,则不可以撤销。
二、结婚两年了离婚了彩礼钱可以退吗
看情况而定。正常情况下,离婚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女方要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中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彩礼?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此看来,在婚约财产案件中,首先,男方要求返还的只能是彩礼,即男方以给付女方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缔结婚约,目的在于最终成就与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属彩礼,其他男方以红包形式给付女方家属的财产属赠与性质,对该部分男方请求返还时应不予认可。其次,应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为前提。
如已办理结婚登记,在两种情形下,男方仍可请求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双方离婚后,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二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在此情形下,双方离婚后,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全文9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