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事务
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对来自美国500多家企业会员的统多数公司在董事会中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包括法律风险在内的风险防范重大事务,并制定公司风险防范的总体战略规划。如美国最大的印刷企业当纳利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战略的制定,其主要制度包括:一是防止违规方面的管理,如上市公司遵守证券监督规定、遵守行业监管和一般监管规定;二是合同管理;三是知识产权管理;四是索赔、诉讼事项管理;五是国内和国际商业活动管理;六是公司治理和董事会秘书管理;七是环保、人身健康和安全法律事务的管理;八是劳动关系法律事务管理;九是企业投资、资产出售、并购和重组等。美国爱克斯龙电力公司也在董事会内部专门设立了合规管理委员会,由首席风险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组成。
二、总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
美国大公司都设有总法律顾问,全面领导公司的法律事务,在公司中享有较高地位。总法律顾问在对公司首席执行官负责的同时,也对董事会负责,一般都列席公司董事会。如,爱克斯龙电力公司、当纳利公司以及美国最大的保险中介企业NCCI公司的总法律顾问,同时兼任公司高级副总裁。SemPraEnergy电力公司、希尔顿饭店、麦当劳公司的总法律顾问,均为公司董事会下属执行层中的五个核心人物之一,其排名仅次于总裁。总法律顾负责制定法律风险管理战略的具体实施计划,并全面指导协调法律风险防范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在工作中的分工和配合。美国许多大公司还配备了副总法律顾问,协助总法律顾问开展相关工作,在组织、人事岗位安排上确保了法律风险防范职责的落实。
三、法律事务管理向集中垂直化方向发展
美国大公司法律事务一般分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两种模式。集中管理、即在总部设立一个职能较为全面的法律事务部门,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顾问由总部直接派驻;分散管理,即除了在总部设立法律部门外,在子公司和分公司各设立法律事务部门。据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主席介绍,目前美国大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逐步向集中垂直化方向发展,特别是大型跨国公司在总部设立法律事务机构的同时,各子公司、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也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其负责人由总部的总法律顾问任命和考核。如卡特彼勒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的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由总部的总法律顾问直接任命,首先对总部的总法律顾问负责。卡特彼勒公司总法律顾问认为,法律事务的集中垂直管理,保障了公司整体法律风险的防范。
四、法律事务部门具有明确的法律风险防范职责
美国企业的法律事务部门依据业务分工不同设有多个法律风险防范部门。如麦当劳公司和NCCI公司等均在法律事务部门中设立了政府监管部、商业合同管理部、知识产权部、诉讼仲裁部、法规遵循部(合规审查部)等,基本涵盖了法律风险的各个重要方面。麦当劳公司的总法律顾问认为,由于法律风险涉及企业的各个经营环节,各个经营部门都有义务认识和防范法律风险,但法律事务部门必须要有明确的职责,并在法律风险防范中发挥牵头和引导作用。美国企业法律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之间一般都有良好的沟通机制,如爱克斯龙电力公司、SempraEnergv电力公司的法律顾问一般每周都会应邀参加两次业务部门的会议,提前获知项目的有关背景和具体进展情况,以便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建议时,也会充分与业务部门沟通,以达到防范法律风险和获取商业利益的最优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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