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追尾的责任划分,是需要由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来看,其追尾人承担全部责任。
一、撞伤人不认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有四种情况,分别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方通常会承担更多责任,但并不是说驾驶机动车一方需要认全责。应该让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来区分责任。如果当事人在交通管理部门没有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书之前就自认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就可能会涉及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问题,这可能就会造成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偿;超过部分再由对方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二、车急刹车后车追尾了, 对方责任怎么定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从描述来来看,前车急刹车,导致后车追尾,原因是后车跟车太近,属于后车全责。如果前车是正常驾驶的情况,后面的车因为车速过快、精神不集中原因,造成追尾事故的,责任由后者负。
三、实践中交通事故怎么分责任
实践中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
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车辆未按行驶路幅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
2.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两侧行走发生事故的,应负相应的事故责任;
3.骑跨中心线的机动车与对向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
4.机动车驾驶人因严重疏忽,追尾撞击机动车道内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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