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公证的定义
时间:2023-07-10 16:45:57 1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涉外婚姻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法律事实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办理婚姻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无配偶证。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

涉外结婚公证的流程

寻找公证机构,向公证机构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开具证明,涉外结婚公证使用者领取和使用该公证证明。当事人要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全文3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涉外婚姻 最新知识
针对涉外婚姻公证的定义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涉外婚姻公证的定义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