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侦查工作本身未必像公众想象的那般严重。
立案协助是普通民众为了维持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的稳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以及生活环境安定而自主决定采纳的、配合警方或其他相关机构展开深度调查的行动方案。
在整个过程中,其法律效力是建立在自愿原则之上的,这充分体现了其非强制性,并且属于公民自发的崇高实践活动;因此,我们无需通过严格的法规来限定和规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