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会有案底吗
看守所不一定会有案底,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仅是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到看守所,后办案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将其释放的,不会留下案底;
2.如果在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或被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到看守所后被判处刑罚的,会留下案底。
二、在看守所可以保释吗
在看守所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保释。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进看守所多久开庭
进看守所通常开庭时间在2-3个月左右。一般是检察院审查过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安排开庭,检察院的审查时间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第三款规定可以知道,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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