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三方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验机构还需要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证书。第四条检验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分为专门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见附件二。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第五条申请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自治区、直辖市:
(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3)与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5)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合同原件和复印件;(6)检测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部门制定。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证明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办理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什么。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质量事故原因,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开始工作后,监理工程师客观地提供了相应的证据;
3。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要求有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有关各方签署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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