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征地补偿已婚女儿有资格获取补偿吗
确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的规定: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利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这一权利不应被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限制或剥夺。
2.进一步地,第6条明确指出妇女与男子在农村土地承包中享有平等权利,应当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侵害她们应有的土地经营权。
二、法律保障
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权利有明确的法律保障。保障了妇女不因婚姻状况改变而失去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确保了性别平等原则在土地承包中的体现。
这意味着,已婚女性如果在户籍和土地承包方面保持与原村集体的关联,她们同样享有权利分得征地补偿款。
三、权益实现途径
若村集体未将应得的补偿款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已婚女性,她们可以采取协商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1.协商是解决争议的首选途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寻求问题的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诉讼则成为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通过法院审判来确认和实现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n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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