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孩子的,抚养权方不能要抚养费。因为抚养方并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并且孩子的生活费用都是由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仅不需要向抚养方支付抚养费,抚养权方还要给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抚养权方不支付的,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没有抚养权能争得抚养费吗
(一)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抚养费由给子女的,在没有抚养权的情况下,就不负责抚养子女,所以是不能争夺抚养费的,而是要给付抚养费。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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