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即是继承的开始时间;但继承人在什么时间内分割遗产,民法典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
如果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基层组织予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继承开始后,都有随时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并在请求不被接受或者认为遗产分割显失公允时,有权要求基层组织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然,法律对任何权利的保护都是有条件和期限的,继承人的遗产分割权也是如此。有关遗产的分割时间,我国民法典要求继承人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为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生活中,不管是在做什么都是有一定程序的,而只有按照程序操作,才能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对于遗产分割来讲也是如此,至于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各位不妨参考了解一下。
一、转让继承的条件有什么?
转让继承的条件如下:
1、转让继承人是转让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或者是转让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2、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
3、继承人有法定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在上述时间内死亡但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4、转让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让给继承人,但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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