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交通处罚决定书编号怎么查询
交通违章罚款主要有2种。一是现场违章开单。二是电子违章记录。现场违章开单通常是由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开具处罚决定书。当然也有是城管执法人员开罚的,因为车辆要是停放在人行道上或者非交通用地的公共场地,属于违法城市管理条例,也属于城管部门管辖。通过以下的方式可以查询到交通处罚决定书的编号:
(一)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查询。
(二)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新锐查询频道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三)拨打各市各区县声讯电话查询。
(四)通过各市各区县发布的特服号码,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五)交通违章查询工具,输入车牌信息查询。
(六)登陆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后4位或车架号后6位,即可查询。
(七)手机应用软件查询。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车辆违章处罚一般都是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但是电子警察记录的违章行为是无固定期限处理的。以上便是为您整理的“车辆违章处罚必须在多久内处理”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咨询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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