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大学生免除反担保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和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在我市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财政全额贴息。
1、有与创业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的;
2、已入驻各级孵化基地(孵化器),并由园区出具担保文件的;
3、有大、中型企业或连锁企业出具担保文件的;
4、有动漫、软件设计等行业从业资格的,且申请贷款项目有市级相关部门批文的;
5、在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且项目获得资助的;
6、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创业项目获得省、市人社部门资金资助的。
创业大学生免除反担保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贷款申请表》、《还款计划书》;
2、《毕业证书》(毕业学年大学生提供在校证明和《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武汉市居住证》(非武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
4、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
5、创业项目计划书以及发明专利证书或各类创业大赛获奖证书、孵化基地入驻证明、项目获得资金资助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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