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补户口本是什么流程
1、到户籍所在社区开具证明,证明自己及家人的身份
2、带齐自己以及户口本上其他人的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3、书写书面申请报告,上交其他材料
4、交钱,等待新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带上个人的二代身份证(最佳选择)或者能证明你身份的材料,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单位开具相关个人证明,前去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补办户口本,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只收取工本费;补办户口本,理论上随到随办,几分钟就能办理并拿到新的户口本。不需要拍照片等繁琐的工作,不需要额外等待的时间。
二、派出所补办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
1、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3、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三、关于户口本的注意事项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在平时居民应当加强对户口本的保管意识,不随意转让出借户口本等。若户口本遗失或被窃,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补办。由户主书写书面申请,并提交其他证明材料,若户主无法进行相关工作,可在证明后由户内其他成员代理。补办户口本除工本费外不收取手续费,且办理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n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n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n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n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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