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2、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3、关于征地公告有效期的相关法律法规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第(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6号)第一: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自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部分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失效,并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征地公告公布后多久征地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对于上述的程序是法定的程序,但是组织听证,报批程序的时间无明确规定。所以关于上述公告后多久会拆迁,没有明确的法定时间。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依法必须是补偿安置落实以后才能征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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