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决公告费由谁承担
公告费用可以先由原告方垫付,在裁判文书上说明费用承担问题。在执行阶段处理,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公告费用同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告费属于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法院判决书不签收怎么处理
判决书不签收,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送达判决书:
第一,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如果被告拒绝签收的,法官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员可以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视为已送达。
第二,通过法院专递邮寄送达判决书。如果被告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收发室工作人员签收该法律文书,视为已送达。
第三,被告或者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判决书,可以留置送达。被告拒收判决书,法院的工作人员可以将该判决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原因,视为已送达。
第四,被告下落不明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可以公告送达。通过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一般是正式登报时间),经过60日,就视为已送达。
三、怎么能查询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一般的法院生效判决书都能查到的。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法院查询,不是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一起去当地法院查询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网上查询的步骤:
1.百度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或者当地的法院的官网,点击进入。
2.在搜索款输入对应案件的关键词、法院名称、当事人或者律师名称,点击搜索。
3.点击搜索后,会出现想要查询的判决书。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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