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及法律依据
在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赔偿时,我们是基于以下几个要素来加以确定的:首先是案发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其次是侵权行为人的经济实力;再次是侵权行为人的过失程度;然后是侵权行为所导致的具体后果;最后是侵权行为的实施方式等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肇事机动车驾驶员已经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受害者或者其近亲家属向该驾驶员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请求将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对方主责,我方次责该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所遭受的伤害与财产损失均属审慎确认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则应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然而在赔偿金额无法涵盖实际损失的情况下,若交通事故为机动车之间所引起且涉及主、次责问题,则由责任比例较大的肇事方负责支付主要部分的赔款,而相对较小责任比例的肇事方则需承担次要部分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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