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员工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仍然积极接受安排从事犯罪行为,属于共同犯罪,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因而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员工不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一般员工不构成犯罪,不与团伙主要成员一起承担犯罪后果。
一、传销公司员工怎么定罪
传销公司员工的定罪,需要根据员工是否知道公司的行为属于传销进行决定,如果知道属于从犯,一般会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不知道不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不会对员工进行处罚。
二、共同犯罪应该怎样判刑
团伙作案构成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所有团伙人员均应承担刑事责任。至于对团伙中个人的具体量刑,则要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考虑:
第一、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寻衅滋事案三人以上是否属于团伙
关于三人以上寻衅滋事是否属于构成团伙犯罪即集团犯罪的问题,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临时结成团伙,共同寻衅滋事的,不属于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不适用该规定。但是三人以上构成共同犯罪的,适用共同犯罪相关规定处罚。对于寻衅滋事的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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