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案件一般性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计件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
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
(二)计时收费:
100—2000元/小时
二、被告人告了原告是否需要交诉讼费
在民事诉讼中被诉人要反诉原告时需要缴纳诉讼费。一般由该庭办案人员与反诉人一并到立案庭立案并按诉讼费的相关规定缴纳反诉费。
相关法律知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三、行政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一)行政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1、被诉行政机关承担
法院的第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关承担。
2、按各自责任大小分担
行政诉讼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担。
3、被告承担
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而法院准许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如果原告不撤诉或者法院不准许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时,由法院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数和他们各自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以及各自的诉讼行为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共同诉讼当事人因连带关系而败诉时,应当负担连带诉讼费用;第三人败诉时,法院将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决定分担的比例。
(二)在某些情况下,诉讼费用并不是由败诉当事人承担,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规定。
1、原告承担
适用于原告主动撤诉而法院许可的情况。这里的“主动撤诉”不包括原告因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撤诉的情况。
2、被申请人承担
适用于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申请执行的案件。
3、当事人自行负担
当事人因本人的诉讼行为而支出诉讼费用。不论当事人是否败诉,此诉讼行为支出的所有费用都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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