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首先应当先行就医进行良好的治疗,生命是可贵的,生体的健康也是第一要件。住院期间,相关的治疗单据、ct等证据要保存好。
根据医院的建议及自身情况出院后,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伤者的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证实伤者身份情况的材料;
2、取得交通事故认定书,即认定事故方责任认定的依据;
3、住院的相关材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案、门诊票据、住院单据、休息证明、用药明细等;
4、计算好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就此书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额外加一份;
5、以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若被告财产较少,则有必要申请财产保全,但交通事故中对方为机动车方,一般投有交强险或商业三者险,可进行查实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以便起诉时列保险公司为被告;
6、提起诉讼过程中,若伤情较为严重,可考虑提起伤残鉴定,若有骨折类等需要二次手术的伤情,可考虑对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另外可就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辅助器材费提起鉴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告谁
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
2、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包括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借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挂靠关系处理。
4、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5、借用、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害的,车辆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7、机动车在送修理、委托保管期间,承修人、保管人驾驶车辆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修人、保管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8、肇事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有关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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