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股东在退股时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股东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需要承担退股前的责任;而如果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责任。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协议来决定。
股东在退股时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退股的股东需要承担退股前的责任,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责任的风险。
2、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退 股 协 议 能 否 免 除 股 东 责 任 ?
根据《公司法》第75条第1款,股东可以自愿退股。但是,在股东行使退股权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在发生法定退股情形时,股东应当对股东会的相关决议投反对票。其次,反对股东应当优先启动与公司的谈判程序,并在协商未果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公司法》第75条第1款并未规定退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与持股期限。因此,持股比例较少、持股期限较短的股东也可行使退股权。但是,仅具备该条规定的法定退股情形并不当然导致股东自动退股。相反,股东退股应当依循相应的正当程序。
总之,股东退股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且需要满足法定退股情形。如果股东想要退股,应当对股东会的相关决议投反对票,并优先启动与公司的谈判程序。如果股东无法与公司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在退股时需要了解自己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以及退股程序和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75条第1款,股东可以自愿退股,但需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在退股时,股东应当对股东会的相关决议投反对票,并优先启动与公司的谈判程序。如果股东无法与公司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公司法》第75条第1款并未规定退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与持股期限,因此持股比例较少、持股期限较短的股东也可行使退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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