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足、无效、迟交、有效期不足或者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形,均将构成实质性不响应而被拒绝。
2、对于工程货物招标项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的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对于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或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提交。以联合体中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
从上面的介绍中可以知道,投标人之前提交的保证金,在没有中标的情况下,一般是会给予全额退还的,但是具体的退还时间就无法确定了,通常是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定时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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