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转让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吗?股东之间的内部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大会的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1寸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本和副本(正本)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法人暂住证(原件)
股东名称变更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公司备案申请)
2。《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因股东名称(名称)变更而作出的修改相应公司章程的股东决议(以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权比例为准,由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5。股东名称变更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的,由股东登记机关出具股东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变更姓名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明复印件)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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