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庆阳市宏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当庄队居民安置小区工程项目部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有关规定甲方:将下列工程分包给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西峰区黄官寨当庄队居民安置小区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黄官寨当庄队
3、工程面积:约41000m2
4、施工范围和内容: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采暖工程及消防安装工程。
5、合同价款:约9160000.00元
6、材料质量及品牌:施工所用材料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8、质量等级:合格
9、开工竣工日期:20_年5月30日开工,预计3020_年11月30日竣工
二、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对该项目管理,承担部分协调职责。
2、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本项目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三、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和甲方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向甲方提出意见建设。
3、图纸变更必须经甲方报设计人员同意,甲方签字认可后执行
4、乙方必须对所承接的项目建立质量体系来进行施工管理,并接受甲方对该质量体系进行的审查,如出现不符合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施工管理中,明确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且持有相应的施工上岗证等资格证件,方可上岗,否则后果自负。
6、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竣工与保修
1、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竣工通知书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相关规定期限进行保修。
3、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规定期限内来人进行修复。
五、工程结算
1、结算依据: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前期不向乙方付工程款,安装工程量完成60%以后,甲方按所完成的工程量支付乙方60%工程款,其余款项待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支付到97%,保修期满结清剩余工程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要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施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由于乙方施
工原因造成该工程项目无法验收,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限按期付款,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全部违约责任,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3、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七、合同的变更、补充、解除
1、本合同不能单方面进行变更,如果需要变更,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变更
2、其它未尽事宜,比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终止在双方完全履行之后,方可解除合同
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维保条款的效力。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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