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速度不得超过25公里2、整车重量不得超过55KG3、电动汽车马达功率400W4、必须具有脚踏功能。超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用电动摩托车处理。车牌和驾驶执照的流程与汽车相似。如果不超过标准,就按非汽车处理,不需要驾驶执照,牌照登记必须按照各地的管理方法执行。
东莞7月1号电动车新规定
东莞电动车新规定:
1、按照道交法,非机动车应当在交通部门登记后,才可以上道路行驶,即需要办理上牌业务。
2、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符合新国标标准。时速不得超过
25km,蓄电池电压不能超过
48v,必须带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机功率不能大于400W。
3、电动车上路需要靠右行驶,并且要带安全头盔,后座不能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只能在一人。违反规定的需罚款5-50元,具体看地方规定。
4、虽然设计时速是
25km,但是实际上路行驶时速只能是十五公里每小时。没有划分车道的,非机动车需在道路两侧行驶,不能随意横行穿梭马路。
5、不能是上高架桥、高速公路,转弯需让主道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如果在非机动车道或右侧车道受阻,可以减速借道行驶,驶过之后需要迅速回到右侧非机动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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