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方患病医药费怎么判
如果是自愿离婚的,是没有赔偿的。除非原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患病,是另一方所致,并且向法院要求赔偿的一方能提供自己的患病是因为对方所致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会支持支持要求赔偿的主张。
《民法典》中规定,主张的是婚姻自由,只有其中一方犯了错误才可以被索取赔偿。
二、离婚一方患病孩子归谁
一般是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一方有重大疾病,孩子归对方抚养的可能性比较大。
关于离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要考虑跟随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子女自己的意愿。
但是如果在离婚时,子女未满两周岁,女方有重大疾病并且子女确实不适合跟其一起生活的话,那么法院会酌情考虑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男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一方患病离婚应该去哪里办理
1.协议离婚手续到民政部门办理,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三十日冷静期过后就可以领取离婚证了。
2.诉讼离婚的应当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同样也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法院判决离婚无人上诉后就依法解除夫妻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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