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诉萍乡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时间:2023-06-08 18:36:44 14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提交日期:

2009-12-1518:01:56

江西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9)萍民三初字第23号

原告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716号6F,组织机构代码72407165―6。

法定代表人马飞虹,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吉虹,北京市舜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马文倩,北京市舜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萍乡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萍乡市公园路(心连心对面巷口内)。

法定代表人晏海,公司经理。

本院在审理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诉萍乡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于二○○九年七月二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250元,减半收取计625,由原告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长陶勇

审判员朱富萍

审判员张艳

二○○九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徐丽颖

全文4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著作权侵权 最新知识
针对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诉萍乡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诉萍乡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