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主要有三类情形,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
(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都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要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责任赔偿是多少呢?
若是同等责任,且致人死亡,则可能不构成犯罪,涉及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同等责任也分情况: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即交强险承担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有第三险承担,两者不够清偿的部分根据责任承担由本人承担。具体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如何快速理赔?
快速理赔有条件。
目前的实施办法规定,凡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在事故中没有发生人员伤亡,而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机动车辆的损失金额在两万元以下,事故当事人对基本事实以及事故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进行快速理赔。
在90%都是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小的交通事故中,快速理赔简化了事故处理以及理赔程序。除了事故属于轻微交通事故的范围,还需要未碰撞电、水、通讯、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双方车辆的手续也需要齐全。
在事故发生后,司机应该立即停车,若有条件最好树立警示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划车辆轮胎位置,随后将车辆开至快速理赔点进行理赔处理。车主也应该第一时间记录对方车牌,以免对方半路溜走。
遇到轻交通事故时最好的方式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责任,明确各方的责任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避免影响交通,然后由责任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双方签订确认《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到理赔中心进行赔偿。没有《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的,双方要以文字方式如实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共同签名,并且凭相关证据,在48小时内前往快速理赔中心进行索赔。需要出示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资料到前台进行受理登记。超过规定期限或非当事人本人前往,索赔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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