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规定,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犯战时造谣惑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勾结敌人造谣惑众是战时造谣惑众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
一、刑事遗弃武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遗弃武器装备罪而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这里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指挥人员带头遗弃的;煽动他人遗弃的;战时遗弃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二、拒传假传军令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战时违抗命令罪的界限
其区别在于:
1、客观表现不同。假传军令罪是行为人传达或发布经过伪造或篡改的命令,只能表现为积极的行为,违抗作战命令罪则是拒不执行上级的作战命令,一般表现为不作为;拒传军令罪,也表现为不作为,即拒绝达军事命令。但拒传军令罪的行为人拒绝的是对军事命令的传达,而违抗作战命令罪拒绝的是对军事命令的执行。
2、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负有传达命令职责和发布命令职权的军职人员,而违抗作战令罪的主体,是接受命令的下级部属人员。
(二)区分本罪与战时造谣惑众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有编造事实,致使军心混乱的情况,二者的区别在于:
1、在主观方面,战时造谣惑众罪往往是行为人在作战能力和作战结果上,夸大敌人贬低自己,目的在于动摇军心;假传军令罪则是编发虚假命令,其目的在于破坏作战部署,但从后果看,当然有涣散部队斗志的情况发生。
2、主体方面,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参战人员的军职人员,而假传军令罪的主体一般是参战人员中负有传达命令职责和发布命令职权的人,是军人中的特殊主体。
三、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1、构成抢夺武器装备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则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抢夺武器装备罪是指军人采取盗窃或者抢夺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犯抢夺武器装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抢夺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装备的;战时抢夺武器装备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严重损失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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