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行为的中犯罪。
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才构成犯罪。而对那些在战时因对上级的命令、指示理解不同,而随意发表一些错误言论,或者遇到任务较重、伤亡较大、未顺利完成任务而埋怨上级和责怪友邻部队的,不能当成造谣惑众的行为加以追究。对行为人仅一般的传播战况不真实的消息,或将他人的谎言蜚语加以传播、渲染,尚未造成动摇军心后果的,不应视为犯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怎么构成的?
战时造谣惑众罪的构成:
(1)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部队的作战利益;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实施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在战时参与作战或者担负作战任务的军职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全文4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