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农村户口提取公积金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已有住房且有房产证:持房产证(须是本人的)、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去公积金核心领取并拿回单位盖章且填写单位的公积金帐号;规模大的单位一般财务部门会存有这样的表格)、本人的身份证,到所在城市的公积金核心办理审核,然后到银行支取(公积金核心会告诉你是哪家银行)。
(二)贷款购房:持购房合同、购房贷款合同、还款明细(银行打印的,较好事先咨询一下贷款行和公积金核心,需要多长时间的还款明细)、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核心办理。
(三)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或者婚后贷款购房,又或者提取双方的公积金的话,还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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